电力改革 |
发布日期:2010/9/18 14:32:50 浏览人数:66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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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资金上,2002年国家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时,分别预留了920万千瓦和647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,用以变现后支持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。2007年5月底,920万千瓦发电权益资产变现工作已宣告基本完成,涉及到的资产转让收入达187亿元,当时已被纳入财政专户,用于支持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。
在切断主辅分离利益上,国资委在2008年颁布了《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、投资的意见》,清退电力主业职工对辅业的持股,杜绝主业和辅业之间的利益输送和非正常关联交易,为新改制企业整体上市扫清政策障碍。
至于资产划转和重组,人员如何安置,国资委在过去几年也出台了多项规范,加上电(600627)信改革的实施,积累了不少经验。 推进电力改革不是唯一的目标。 |